中国环境报见习记者 夏宁博 连云港报道 江苏省日前召开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暨湾长制建设推进会议。这次会议是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职能划归省生态环境厅后江苏召开的*次系统会议。
江苏沿海地区包括南通、连云港、盐城3个设区市,全省海岸线长954公里,海域面积3.75万平方公里,海洋资源综合指数居全国第四位,国土面积占全省总面积近1/2。“2019年底主要国控入海河流全部消除劣Ⅴ类;到2020年,近岸海域水质优良(一、二类水质)比例达到72.6%。”对照会议确定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,江苏在制度标准、监测监控、执法监管、基础设施和科技支撑等方面能力还有差距。
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方面,连云港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,成为全国首批5个湾长制试点地区之一。试点工作一年多来,形成“以海定陆、以陆护海、网格协同、信息保障”的湾长制工作模式,近岸海域水质得到明显改善。目前,江苏正在深入总结连云港湾长制试点工作经验,推进湾长制规范化、标准化建设。
“强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,打造生态环境部门为主、其他部门分工负责的海洋大环保格局,推动湾长制建设全覆盖。”面对新时代江苏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新任务,江苏将围绕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这个中心,发挥新体制优势,建立“1+1+N”体系,即瞄准一个目标,编制一个规划,重点提升制度标准、监测监控、执法监管、基础设施和科技支撑5个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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